音乐学专业
教学形式:业余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其他具有专科学历基础的相关人员。通过函授学习,使学员进一步提高专业意识,更加热爱教育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新成就、新进展;在原掌握的理论知识及技法、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科知识进行研究、探讨,具有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音乐教学及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必修课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现代教育技术△、英语①△、教育学△、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合唱与指挥、和声、音乐教育学、声乐、钢琴、毕业论文、钢琴伴奏。
选修课程:英语②△、心理学△、舞蹈、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同法△、计算机辅助教学△、学校心理辅导△、教师职业道德△、班主任工作原理△、新时期文学△、中国文化概论△、学科前沿讲座、教育科学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