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08年考试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发布后,不少考生打电话咨询,现将几个常见问题集中解答,请考生认真阅读。
1、招考范围为“石狮”,指的是什么?
答:石狮生源或者石狮常住户口,石狮常住户口需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08年10月7日)前获得。
2、招考对象为“毕业生”,指的是什么?
答:历届及2008年应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石狮生源但目前户籍不在石狮,如何报考?
答:报考时需提供目前的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口迁移证也可以)以及原有的户口本(必须具有高中毕业后户口迁往大学所在地的记录)。
4、报考企事业单位后,是否可以同时报考村务专职工作者?
答:可以,两个招聘考试采取“分开报名、统一报名、企事业单位优先录取”的方式。
5、《石狮市考试录用报名登记表》是否可以直接下载填写?
答:可以,报名现场也有提供。考生下载后用钢笔填写完整,并保证个人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报考企事业单位时,若本人无法亲自前往报名,是否可请他人代报?
答: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报名,以防现场有需要考生本人配合的情况。若实在无法前往,委托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可直接从网站下载)和委托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自考、成考的考生是否可以报考学历类别为“全日制”的职位?
答:不可以。“全日制”指的是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考、成考不在此范围内。
8、师范类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不可以。《石狮市2008年考试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明确规定,招聘对象必须是非师范类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