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初检工作将于12月25日进行
根据民航2017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25名,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厦门考生的初检工作将于12月25日(周日)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7年福建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外语语种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68-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二、 培养目标
1、我院飞行教师;
2、厦门航空、四川航空、海南航空、成都航空、奥凯航空、邮政航空、深圳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初检地点及时间:
初检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上午8:30-11:00;
报到地点:厦门航空宾馆(思明区莲花南路5号)
联系电话:0592-5134888;5570802
注意:考生参加初检时应持招飞初检表、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件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有意报考的考生应先填写初检表,并于规定时间持招飞初检表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件参加初检。
2、厦门市招办咨询电话:0592-5703107(电话接听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民航飞行学院咨询电话:0838-5182078、5182181。
附: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省 市 县(区) 学校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一寸
免冠
照片
家庭地址
政治
面貌
父亲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母亲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1、
2、
身份证号
(非常重要)
家长
意见
签名:
学
校
意
见
上期期末考试成绩
数学
语文
英语
物理
政治
生物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飞
行
学
院
填
写
身 高
厘米
体 重
公斤
视 力
左:
右:
面试意见
签名:
考
生
须
知
1.高中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填写上学期期末成绩。
2.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面试。
3.参加报名面试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
注:凭此表参加面试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