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我校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各省投档分数,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录取。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3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1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6.艺术类按折算后分数,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
7.体育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合格的考生,先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70%,再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0%。
8.学校有权对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 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th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联系电话:0435-3202077
联系人:徐万里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应用化学、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教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物业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800元。
药物制剂、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医学检验技术、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美术学、绘画、雕塑、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音乐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元。
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语文)、小学教育(数学)、小学教育(英语)、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药品生物技术、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生产技术、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健康管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