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录取时无级差要求。在分配专业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我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50%与美术类统考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省(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分数高者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和大学俄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和俄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从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条 “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 、“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选矿技术”专业因实际工作岗位特殊需要,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今年学院在浙江省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均为物理、技术和思想政治。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七条 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等
1、高校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秀学生享受8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5%的学生可获5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艰苦专业有20%学生获5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3、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18%的学生可获300—1500元/年•生的奖学金。
4、学生可获2000—4000元/年·生的国家助学金、1000—5000元/年·生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75%以上,今后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另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特困学生。评选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高质量就业岗位。
5、本科中职定向师资计划录取的学生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并同时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各民族学生混合住宿。
第二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局及教育厅的规定标准收费: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其它专业35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外语类专业3500元/年•生,其它专业3300元/年•生。
3、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第三十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邮政编码:830023
咨询电话:0991-7977269
传 真:0991-7977267 网址: http://www.xj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