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数、外单科成绩,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生,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住宿费500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校企合作的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校内奖学金。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此外,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资助。
六、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联系部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115208、87115207、87115522、87115533、8711518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