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军队院校招生的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院校投档。
问、考生被军队院校录取入学后是否还要进行政治复查和身体复查?
答:新生入学3个月内,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查和身体复查。
问、新生入学后政治复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应该如何处理?
答:入学后,政治复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取消入学资格。对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