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
准考证号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
01516201数学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取消今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01522011化学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取消今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01521704英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取消今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16100926政治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取消今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02503416化学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取消今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06101119英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取消今年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07101405数学在考试过程中旁窥取消数学科成绩第五条第四款、第九条
03502011英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取消英语科成绩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98-65853852。
海南省考试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