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本科高校及年度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确定2017年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的本科高校为湖北工业大学等14所高校。现将试点本科高校名单和年度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试点本科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联合培养高职院校及专业的遴选工作。有关高职院校要按要求做好试点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试点本科高校于3月15日前将遴选确定的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申报书及人才培养方案各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电子邮件:hbjytgjc@163.com,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附件:2017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本科高校名单和招生计划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