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艺术类
省招办将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考生投档排序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统考成绩×60%]×2+统考成绩×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统考成绩×20%]+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