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6号)本科一批B第一次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 本科一批 B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满足下述条件:
1.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其投档分须达到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80分。
2. 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族班志愿,投档分须达到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40分。
3. 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定向招生志愿,其投档分须达到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20分(但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17日上午9:00开始网上填报志愿。10:00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10:40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2. 10: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1:00
5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2:00
50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四、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 查询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考生应认真阅读《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网上阅读高校招生章程,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代码。
2. 填报志愿。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网址,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3. 修改志愿。考生通过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按投档分或实考分的排名,结合院校招生章程判断能否投档和录取,从而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可以参照阶段性网报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所院校或专业。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4. 打印确认信息表
考生在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填报系统中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5. 公布最终统计结果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1:1进行投档,院校按公布的章程录取。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一律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且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择优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报考院校在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无招生计划时,其本科一批投档线按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各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在“2017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
2. 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或相关专业要求,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7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3. 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
4.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若填报同一院校的考生中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则在院校排名信息中显示这些考生的投档数。在此情况下,考生的排名次序可能与录取结果不符。
5. 严禁使用外挂软件进行志愿填报,填报系统一旦侦测到使用外挂软件将自动将这些考生弹出,并给予停报5分钟的处罚。
6. 高考报名时签订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7. 未尽事宜按《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