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录取。
除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外,在我省安排其他类型定向招生计划(如对口帮扶)的高校,要提供高校与定向生源单位(地方政府或具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之间签订的定向招生协议。
同一高校的定向计划与非定向计划安排在同批次录取。
定向计划可在该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调档,高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若对口帮扶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生源不足,可以用全省填报了定向志愿的考生作补充。经征集志愿,仍完不成的定向招生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