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志愿顺序录取后,院校还有招生名额,会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规定,本科普通批次和高职(专科)按志愿录取结束后,部分还有招生名额的高校将进行征求志愿,给相关考生提供更多录取机会。
征求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今年本科普通批次将进行两次征求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7月23日13:00至24日13:00,待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结束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本科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前,市教育考试院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本科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和“征求志愿专业计划缺额表”。
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7月27日下午13:00至28日13:00,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总分满足本科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可填报。填报前,考试院会公布本科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资格线、“资格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和“征求志愿专业计划缺额表”。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8月12日13:00至13日13:00。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批次、普通批次均设置1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均安排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成之后。填报前,考生可从“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阅“征求志愿专业计划缺额表”,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院校与专业。高考总分达到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合格线要求的未录取考生均可填报,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的考生须具有专业统考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