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体育类考生位次怎样确定?
答:体育类考生位次按考生的综合分成绩高低排定。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75.体育类综合分成绩怎样计算?
答: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76.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吗?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录取进程有重叠,体育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这些情况不能兼报:体育类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一段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77.体育特招生对文化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体育特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线的75%确定。
78.体育特招生怎样录取?
答:特招生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提供给各志愿院校,院校按本校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拟录取名单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