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理工大学录取查询及分数线公布网站
附则
第二十二条:我校在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http://www.tmu.edu.cn/bkzs/
E-mail:zhaoban@tmu.edu.cn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