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技能测试及加分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对普通高中生、中职毕业生按相同录取比例分类别进行录取,并按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技能测试及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3、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4日在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20日——5月3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hnsoftedu.com
邮 箱:57054409@qq.com
咨询电话:0731-52317588、0731-52317589(兼传真)
地 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西路
邮 编:4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