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理检测和体能测试(6月25日至26日)
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到各市测试点报到。心理检测合格的考生由军分区(警备区)出具面试体检表,凭表格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体能测试结果不入档案,不作为淘汰条件。
(四)体格检查和面试(6月27日至29日)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人数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资格线,6月25日17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男生、女生两条线)。6月27日至29日,省军区在解放军第81医院(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乘地铁3号线在常府街站下)设立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体检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报到。具体时间:27日上午连云港、南通地区男考生,下午南京、扬州、泰州地区男考生;28日上午徐州、淮安、镇江地区男考生,下午常州、无锡、苏州地区男考生;29日上午盐城、宿迁地区男考生,下午组织女生体检和漏检人员补检。
除当场不能出示结果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项目,其他项目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考生可于7月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于7月3日上午到体检站组织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