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交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信息确认后,领取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第九条 考核认定及安排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我院独立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教务与科研处全面负责考务安排,其它部门协调。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对参加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夏季考生),单独招生考试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对参加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春季考生),单独招生考试分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夏季考生与春季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使用相同的试卷,考卷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采用合卷笔试的形式,总成绩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夏季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春季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按专业类别分别命题,采用笔试的形式,总成绩为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我院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
4月15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察看考场。
- 考试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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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生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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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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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120分钟) |
笔试 |
山东信息职
业技术学院
(奎文校区) |
|
下午2:00开始 |
夏季考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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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考生 |
专业技能考试(90分钟) |
三、考试与评卷要求
1.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2.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免试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申请免试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2.报名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发送邮件到我校邮箱sdxyzs@yeah.net,并将有关获奖证书等书面材料,于4月10日前提交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报名费,已被我校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3.资格审核。4月20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免试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条 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考生类别,按招生计划(扣除免试录取考生数)1:1的比例划定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到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4.当专业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5.空中乘务专业因需要拥有我院专业面试合格证方能录取,有别于其它专业,故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夏季考生参照春季考生按类别录取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
6.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于4月2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4月27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将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8.4月30日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9.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与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起入学。
10.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奖助学金等方面执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高考者,应予回避。
4.学院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
邮政编码:261061
咨询电话:0536-2931828 8794125(传真)
电子邮箱:sdxyzs@yeah.net
学院网址:http://www.sdcit.cn
监督电话:0536-29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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