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明确评价方式和内容。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以高中相关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中职学校毕业生采用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且各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以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或汉语)三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赋分标准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以学生在校毕业考试语文(或汉语)+两门专业课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其中,两门专业课程成绩,招生院校可根据招生专业对其进行自行选定,并确定加权比重,但总分不得超过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可采用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招生院校可自行加权比重,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