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高考科类
专业名称
理科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
生物工程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文科类
金融学
会计学
工商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