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入围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1:1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办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入围资格。
六、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我校普通类统招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专项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方可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凡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单独设置的相应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所在地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我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则考生应遵照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电子邮箱: fdzsb@f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