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和公示。各专业考生按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以总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提交至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在总分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普高生依次按英语、综合素质测试、语文、3X科目的成绩高低排名,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职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的成绩高低排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拟录取 备录
比例 人数 排名 比例 人数 排名
酒店管理 普高生 114 1:01 114 1~114 1:01 114 115~228
(迪拜实验班) 旅游服务类 30 1:01 30 1~30 1:01 30 31~60
外贸类 6 1:01 6 1~6 1:01 6 7~1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歌诗达邮轮班) 普高生 45 1:01 45 1~45 1:01 45 46~90
休闲服务与管理 普高生 15 1:01 15 1~15 1:01 15 16~30
(茶文化方向) 旅游服务类 20 1:01 20 1~20 1:01 20 21~40
应用韩语 普高生 30 1:01 30 1~30 1:01 30 31~60
(中韩合作)
空中乘务 普高生 230 1:01 230 1~230 01:00.5 115 231~345
旅游服务类 24 1:01 24 1~24 1:01 24 25~48
文秘类 6 1:01 6 1~6 1:01 6 7~12
酒店管理 普高生 80 1:01 80 1~80 1:01 80 81~160
(国际英才班)
酒店管理 普高生 80 1:01 80 1~80 1:01 80 81~160
(中澳合作)
旅游管理 普高生 30 1:01 30 1~30 1:01 30 31~60
(中澳合作)
西餐工艺 普高生 30 1:01 30 1~30 1:01 30 31~60
(中澳合作)
如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分科类)的120%,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