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 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确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高中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技术六门科目换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以专业招生计划5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如果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500%的报考比例,则在专业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如果专业第二志愿不能补足招生计划500%的报考比例,则在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专业调剂后,仍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500%报考比例的专业,符合本款所述规则的考生即为参加该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如遇高中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技术六门科目换算成绩总分最低分同分的情况,则同分的考生都允许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只限于入围的专业。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规定时间内公布在我院提前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高中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技术六门科目换算成绩如下表,学考成绩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数据为准,六门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均以我校网络报名截至日的成绩为准。(以省考试院认定的当年度学考成绩为准)
往届考生“技术”科目成绩折算以原“通用技术”科目成绩等第替代。
学考等第 A B C D E
换算成绩 50 45 35 25 5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试: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1.测试内容:以职业适应性为主。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评价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主要内容是: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
2.测试方式与评分:面试(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的原件)。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守则的要求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平均的得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项 目 面试要素 满分
面试 A 抽签问题回答 100分
B 考官提问回答 100分
C 专业认识及适应能力 50分
D 气质与形象 30分
素质特长项 E 素质特长展示 20分
第十四条 测试监督: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素质测试评分教师守则》的规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考评守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