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报考程序及办法
第六条 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 普高生参加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美术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分数线以上;中职生参加当年浙江省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以上;
(二)近三年在县级(含)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专业艺术院校校考并进入专业复试;
(四)往届生可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专业优良证明(证明样式可在我院招生网下载)。
第七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3日—28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zhaosheng.zj-art.com) 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按报名须知要求完成报名工作。每个考生限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两个专业,每个专业考务费110元。
第八条 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时间如下:
考生类别 时间 备注
普高生 2017年4月1日8:30-17:00
中职生 2017年4月2日8:30-17:00 报考音乐制作、歌舞表演的考生需在12:00前现场确认,进行专业加试。
第九条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及有效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