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宁波国际职业学院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宁波市与教育部共建“国家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和“国家现代职业教育开放示范区”提供项目支撑,我市拟设立宁波国际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院立足于建设浙江省首家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多语种教学为依托,集聚国(境)外多种优质职教资源,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面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辐射长三角的国际化技能人才。
学院将在澳大利亚TAFE教育基础上,以项目形式逐步引进德国双元制、英国现代学徒制、美国社区专科教育和中东欧艺术教育等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资源。同时,借助多语种和多区域合作资源,以设立海外分校形式向南美、中东欧、非洲及亚太地区开放,输出浙江教育和汉文化,吸收专科层次职教类外国留学生,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国门。学院还将整合宁波部分优质职教资源,实施英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波兰语等13种外语教学,构建外经外贸、视觉设计与传媒、表演艺术、学前教育、健康休闲服务、生产服务等六大专业群,为浙江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服务。
学院在校生规模拟定为5500人,其中国内学生4500名,外国留学生1000名。招收初中毕业生,采用五年制培养模式,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文凭。作为宁波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院将在体制机制、管理模式、治理结构等方面大胆突破、先行先试:实施以理事会为核心的运行管理体制;以PPP模式建设二级学院和产业孵化基地;实行教师多元身份结构的全员聘任制和退出机制;改革教职工薪酬制度。
目前,我市已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征地487亩,投资10.5亿元建设该项目,并已列入省级“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已于2016年底投入使用,二期项目(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将于2018年12月交付使用。
宁波国际职业学院项目对优化宁波职业教育结构类型、推进浙江职业教育供应侧改革创新具有示范引领意义,且我市已具备设立宁波国际职业学院的条件。鉴此,特向省政府申请设立宁波国际职业学院。
特此请示,请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