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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4-12-16 21:03:56

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使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区实际,对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全面体现新课改理念的基础上,针对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特点,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命题、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立足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新课程标准在教学第一线的进一步落实,促使各学校更加重视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统筹安排考务工作流程,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进行。
二、具体组织和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实现预期目标,自治区成立由教育厅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处、学考办、教科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自治区学考办负责上机考试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也要层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要求,督查、验收考点学校完成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环境建设、考试场次安排、组织安排监考和巡视、考风考纪管理。
自治区学考办协调相关单位编制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件、相关人员培训、以及考点学校考试环境的安装和维护。
(二)实施程序
1、2012年普通高中学考的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对象
为2011年9月入学的高一新生。上机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每天分5个考试场次:
10:00—11:00,11:30—12:30,13:00—14:00,
16:00—17:00,17:30—18:30 (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对机考的考前准备工作要求、考试过程与管理要求、监考与巡视要求、巡视员职责、考点服务器管理人员职责、考场技术人员职责等具体要求。“自治区普通高中学考信息技术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监考教师须知”“考生须知”“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等管理制度。
3、在领导小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件开发公司招投标工作,并进行软件试运行和调试。
4、软硬件设备准备。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充分发挥现有《新疆普通高中学考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对软件环境进行层层梳理,确保所有考点学校达到规定要求,特别是要对照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特定的规定要求,逐条落实。
对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所需的硬件环境提出具体配置要求(详见《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规则》)。
5、逐级明确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考试信度。特别是要明确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考前准备、考试过程与管理、监考与巡视要求、巡视员职责、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监考教师须知”、“考生须知”等。
6、根据课程标准及教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中,向广大师生详细公布信息技术科目无纸化考试范围、内容、要求、样题等。
学校组织模拟考试可根据自治区学考办和软件公司提供的模拟练习演练,在信息技术科目课程教学完成以后,进行适应性训练,为考生正式参加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做好准备。
7、抓紧题库建设工作。内地已经实行机考的省区已具备一定量的试题库,其中选择可以借鉴和利用的部分,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添加、翻译和修改,逐步增加题库题量,建立足够题量的题库。
8、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为主,网上培训为辅。根据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特点,进行层层学习和培训,培训面覆盖到每个作为考点的高中学校的考务工作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制定网上培训的长期规划)。
9、制定应急预案。考前制定《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应急预案》,对考试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0、考前试测工作。包括系统测试、软件测试以及题库和管理制度的试运行检查等等。对测试运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管理制度和要求上的漏洞和不足也进行相应的修正。
11、加强巡考和指导。自治区选派专业人员,分组到各考点,加强考试期间的考务管理巡视和技术指导。
12、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报名报考、考点考场设置、组织程序、考试管理、评卷与成绩管理等具体工作按照《自
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规则》进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是高中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发展趋势,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宣传,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和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好各类人员培训,切实严肃考风考纪,逐步完善普通高中学考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管理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做好相应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 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工作实施规则
2. 自治区普通高中学考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
3. 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
4. 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
5. 监考教师须知
6. 考生须知
7. 巡视员职责
8. 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9. 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应急管理预案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工作的正常实施,使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信息技术科目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统考科目之一,采用上机考试形式。
第三条 本实施规则未涵盖事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二章 报 名
第四条 具备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籍的学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类人员,方可报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第五条 凡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二年级第一学期的信息技术考试。即每年10月中旬组织上机考试。
第六条  考生报名时,根据授课语种,可自选考试语种。

第三章 题库的命制与管理
第七条  根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标准及大纲规定,信息技术考试范围“必修”、“选修”若干模块。
第八条 自治区信息技术科目题库和评分标准库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启用后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密。
第九条 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试题以题库形式保存在计算机(服务器)中,试题库及评分标准库由自治区学考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 考试前,各考点下载考试数据,并将考试数据导入到考场教师机(服务器)。存放考试数据的机房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存放服务器的机房要有严格的责任制、交接手续和工作纪律。

第四章 考点考场设置
第十一条 考试采用考点管理模式,每县(市、区)可设立若干个考点。
第十二条 申报考点须分别经过县(市、区)、地州市学考办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设置为考点。
第十三条  考点考场设置条件
1、具有一定数量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能保证考试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3、每考点配备的学生考试机原则上不得少于50台,并须配备10%的备用机,每个考场(机房)必须配有1台考场教师机(服务器),能随时上网,用于下载文件和上报数据。每个考点的考场数根据实际考试机设定。
4、考点计算机和网络配置应符合《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附件1)。
5、每个考点须选派一名考点系统管理员,要求人员相对固定并具有两年以上信息技术课教学或考试管理经验。
6、考点系统管理员和机房技术人员应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其他所有工作人员由各考区负责考务和技术培训。
7、考点每个考场(机房)由专门的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考试期间考场(机房)软硬件环境的稳定。
8、考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工作人员,协助监考人员做好考场外的监督和为考生服务的工作。
9、考场(机房)必须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
10、考场(机房)干净整洁,内墙壁没有张贴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材料。

第五章 考试管理
第十四条  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逐步在全区实行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第十五条  信息技术考试每年开考一次,即在每年的10月分的一周内完成,期间每天安排5场考试,每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30分钟。每次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
第十六条 考生凭身份证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第十七条 考试实施程序
(一)考前准备工作
1、建立考务管理平台
    自治区学考办建立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务管理平台。自治区考务管理中心管理员,创建地(州、市)级管理员帐号;地(州、市)级管理员创建县(市、区)级管理员帐号;县(市、区)级管理员创建考点管理员帐号。
2、报名信息采集
    按自治区学考办统一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名,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报名,社会考生到地、州、市学考办指定学校报名。报名信息上报到自治区学考办,汇总后由自治区学考办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导入到考务管理平台。
3、考点安排
报名结束后,地、州、市学考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为各学校指定考点。安排结束后,地、州、市学考办应制作考点安排一览表,报自治区学考办备案。
4、考场编排
考点管理员登录考务管理系统,按以下顺序逐步进行操作:
(1)根据机房情况设立相应考场。一个机房可设为一个考场。
(2)根据各机房每场次的可考人数以及本考点的考试总人数,为各场次指定监考老师。
(3)编排考场。将考生与某个场次进行绑定,即将考生分配到各个考场的各个考次中去。
(4)查看考场统计,审核各场次人数及时间安排是否合适,确定后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5)各考点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后,需下载“考生考场信息表”,打印后下发给学生。
5、考点准备
(1)考点要设立考试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工作、机房管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2)布置考点。考点要张贴信息技术考试日程表,并在考试前2天公布。各考点要公布考场分布图、考试场次、时间、考生须知、监考人员须知、违纪处理办法等。
(3)布置考场。具体要求:① 每个考场门口必须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每场次的考试时间;②考场内考试用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必须编号。
(4)考试前1周,考点要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保证电力供应,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5)考试前2天,确保考试软硬件环境正常和安全,且考试结束前不得再组织学生进行上机练习。
6、监考和督考
(1)地、州、市学考办在考前应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考试纪律、监考方法及考试管理过程。
(2)每考场至少2名监考人员,均由外校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3)开考前,地、州、市学考办须向相应考点派驻监察人员。
(4)凡当年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不能担任考务工作人员。
(二)考试过程管理
1、自治区学考办在考试前2天,开放考场数据文件下载功能。各考点的系统管理员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本考点的考场数据文件。每个考场一个考场数据文件,包括了该考场中所有场次的考试数据。
2、首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点系统管理员启动考场监考系统,将本考场的考场数据文件导入后,交给监考老师进行操作。
3、考试时间为每场60分钟。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30分钟。
4、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20分钟之内,考生不允许退出考场。考生在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5、考生在指定考场就坐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明显位置。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是否正确。
6、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考籍号码,计算机显示该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无误后,登录并等待系统下发试卷。
7、开考时间到,监考老师开启本场次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试状态。
8、考生答题完毕,必须执行“提交”功能,方可完成本次考试。
9、终场时间到,系统自动收卷,结束本场次考试。
10、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在监考机上导出本场次成绩文件。每天考试结束后,考点系统管理员收集考场成绩文件并上传到自治区学考办信息管理平台。
11、考点全部场次考试结束后,需要将所有考生的原始答卷导出后备份,并逐级上报到自治区学考办以备查。
12、监考教师应填写“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发现考生严重违纪作弊的,经监考教师确认后强制收卷,并在监考机上对该考生的试卷标注“作弊”及情况说明。

第六章 评卷与成绩管理
第十八条 信息技术考试评卷工作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第十九条 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以等第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等第划分根据规定,由计算机统一完成。
第二十条 考试成绩由自治区学考办统一管理和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违纪考生及违纪人员的处罚办法,参照《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
上机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

(一)考场教师机
考场教师监考机最低配置要求
硬件:
-处理器:P4 2.0G
-内存:1G
-硬盘:40G以上可用空间。
-显示模式要求:分辨率:1024X768,色彩:增强色16位。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2000 Server或Windows2003 Server
-Office2003 完全安装
(二)考场学生机
考场学生考试机最低配置要求
硬件:
-处理器:P4 2.0G
-内存:512M
-硬盘:10G以上可用空间。
-显示模式要求:分辨率:1024X768,色彩:增强色16位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XP professional
-Office2003完全安装

(三)网络及其它要求
1、考场局域网网络畅通:10/100M网卡, 100M局域网交换机,全部考试机能与教师机联通。每台学生机须有固定分配的IP地址。
2、考场(机房)学生机必须开放8369和9002端口,并保证不被其它软件占用。
3、每个考点需至少有两台以上机器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到自治区学考办服务器,以便下载考场数据文件以及上传成绩文件。
4、无毒环境:考试前须清理考试环境,保证考试在无毒环境下进行。
5、考试前要关闭、退出相关安全软件(如:360安全卫士,瑞星等),所有机器不安装软件防火墙,如果有防火墙必须设置为禁用状态,特别注意解除禁止office宏命令运行。
6、如条件允许,采用不间断(ups)电源。

 


附件3:
            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选聘培训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使之明确职责、任务、分工。
3、考前2天,指派考点管理员从考务管理系统中下载考场数据文件。
4、组织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和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5、巡视考场,检查考生考试情况和监考人员工作情况。
6、按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违纪舞弊及各种偶发、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7、督促考点管理员上传考生成绩文件以及导出和备份考生原始答卷。
8、切实组织好本考点安全保卫工作。

 

 

 

 

附件4:
           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系统的管理工作。
2、考前进行本考点考场安排。
3、下载考场数据文件。
4、启动考场监考程序,导入考场数据文件,为监考老师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配合监考老师,随时掌握考场考试进展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6、每天考试结束后,上传本考点当天考生成绩文件,并及时做好原始答卷备份工作。

 

 

 

 

附件5:     
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监考中既要严肃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自觉佩戴监考证。
3、每天首场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打开监考机和考试机,并做好监考和考前准备工作。
4、每场次开考前15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安排考生入坐,督促考生阅读《考生须知》,核对考生信息。
5、每场次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开启场次数据,考生可以登录进行身份验证。
6、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点击“开始考试”按钮,考生自动进入考试状态。
7、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及时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违纪考生,经确认后可强行收卷(关机),并在“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中注明。
8、考生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有疑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予以答复,但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9、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不交谈,不在考生身边看考生答题。
10、监考教师要处理好考场偶发事件。
11、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及时导出考场成绩文件,并在当天考试结束后交考点系统管理员上传到省考务管理平台。

附件6:
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如:纸张、文具、U盘、移动电话等。
2、考生在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自己的证件放在考试机前以备查对。
3、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考籍号,计算机显示该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无误后,等待系统发卷。
4、开考15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出考场。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5、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7、交卷时,考生须执行软件上的提交试卷操作。
8、考试结束,考生须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9、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附件7:

巡视员职责

1、巡视员应按规定时间到位,模范遵守考点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2、在巡视期间,不得以上级工作人员身份随意表态,要和当地领导和组织多联系、多沟通、多学习,多听当地同志的意见,做出正确处理决断。
3、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未经请示同意,不得自作主张,随意答复处理。
4、不能利用巡视机会办私人事,探亲访友,更不能接收考生及家长的宴请。
5、巡视地点一经确定,不能因私利而随意更换巡视地点,更不能无故缺席巡视。在考试期间不能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耽误巡视工作。

 

 

 

 


附件8:
           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点             考场           考试场次
 
开考时间 月  日  时   分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分
成绩导
出时间 月  日   时  分  
考试人数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 违纪人数 考试结果上传人数
     
缺考考生
(注明考号及姓名) 

异常情况处理 
违纪考生
(注明违纪行为) 

监考教师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1.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如实填写上列项目。记录表如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2.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点按场次顺序(小号考场在上),将此表装订成册,送地(州、市)学考办。
3.地(州、市)学考办,将有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记录以及处理意见汇总,报自治区学考办。
附件9:
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应急管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各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机构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上机考试的安全,将突发事件对上机考试造成的损害和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正常考试秩序,特制定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应急管理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 突发事件类别
在考试进行过程中突发的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不可控意外事件,如:考点、考区发生大面积停电、教师机(服务器)或考生端电脑损坏等。
二、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考点、考区发生大面积停电
 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若停电时间较短可等电源恢复后在监考机上对考生做批量断电考试处理,然后让考生登录继续考试。若停电时间较长超过一天,将考试时间延后,并向自治区学考办申请备考密码。
(二)考生端电脑损坏
启用备用考生端电脑,由监考机进行转移考试。
   (三)教师机损坏造成教师机电脑无法启动或者数据丢失。
应及时与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并密切配合公司技术人员积极处理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新教基【2009】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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