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完成缴费,如复试前未完成网上缴费可由相关院系代收。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 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各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面试由各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也可以按照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分类进行。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1.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各院系自行决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 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5. 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报考工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分须达到我校工学门类分数线,单科分数要求降低5分。
6. 参加 MBA/MP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转至这三个专业录取。报考MBA和MPA的考生可根据相关学院的规定相互调剂。
六、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调剂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七、工作日程
? 3月19日以前 各院系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
? 3月19-29日 各院系组织考生复试。
? 3月19-23日 考生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4月份 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向外单位进行调剂、转材料。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