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7〕1号),各学院、各学科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招生〔2017〕3号)组织实施了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762名拟录取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7年4月25日—5月9日。
二、意见收集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监察室
地点:敦品楼337联系电话:(010)88802673
邮箱:jiwei@ncut.edu.cn
(二)研究生院
地点:敦品楼201联系电话:(010)88802589、88803523
邮箱:yjs@ncut.edu.cn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