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我校招办将于学校内及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各招考方向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等相关信息,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查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
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2、 考生可依据我校相关规定,凭准考证免费进入我校琴房练习。
3、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须缴纳专业考试费 160 元(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
声唱法)招考方向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 80 元)。考生持加盖相应试别印章的
准考证,方可参加相应考试。
4、 我校于 7 月 20 日后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2017 年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同时提供录
取结果查询。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于
8 月上旬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5、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
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
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