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录取的依据,初中学生都应按规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
1.关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学科的考试。其考试成绩均用分数表达,按等级公布;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的最多不超过20%。
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5日。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物理、化学的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时间分别为6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星期六)
语文(8:30—10:30)
物理(14:30—16:00)
化学(16:30—18:00)
6月13日
(星期日)
数学(8:30—10:30)
英语(14:30—16:30)
6月14日
(星期一)
思想品德(8:30—9:30)
历史(10:30—11:30)
6月15日
(星期二)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