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初中学校,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就做好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招生83300人,比去年减少1600人;其中市内四区15500人,比去年增加1000人。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预计80000人,比去年增加7000人;其中市内四区15000人,比去年增加700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入学可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进行。各区(市)教体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青政发[2004]17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全市各中小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性选拔,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须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录取的方式录取新生。
2.严格控制班额,有效遏制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各区(市)教体局应根据各自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及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已经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的学校应继续坚持做好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区(市)可扩大小班化试点范围。
3.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区(市)教体局要加强与残联、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青岛市盲校义务教育学段面向全市招生;青岛市中心聋校小学、初中部面向市内四区招生。各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切实做好驻地部队子女入学工作。各区(市)教体局要主动到驻地部队进行走访,了解部队在适龄儿童入学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依法保障部队子女入学。
5. 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招生办法须向所在区(市)教体局申报,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需由所在区(市)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发布。有一处以上办学点的学校需分别到所在区(市)教体局审查。各区(市)教体局要对本行政区域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核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6. 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各区(市)要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要求,切实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合法权益。
7.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办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学特长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08]075号)进行。不得以招收特长生为名对有关学生进行任何学科类的考试或测试,未经批准招生人数每班不超过2人。
三、市内四区初中招生
㈠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
1.青岛十六中、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所在区招生范围(见附件1),招生方式与所在区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2.青岛育才中学、青岛三十七中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3.继续招收特长生。其中青岛育才中学、青岛三十七中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收特长生;青岛十六中、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面向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继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需达到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特长生、特长班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实施。
㈡区属初中学校招生
1.公办学校招生。以小学为单位,由区教体局按区片,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方式升入初中。市内四区各公办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各区教体局审核确定。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仍分两个阶段。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第一阶段招生报名可面向市内四区,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时间为5月29日(星期六)至6月6日(星期日),第二阶段为6月8日(星期二)至6月13日(星期日)。
㈢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升学
1.市内四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体局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可继续升入当地初中。若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体局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由户籍所在区教体局安排在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学校就读。
2.在市内四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四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到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申请初中入学。若参与青岛育才中学、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四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需于5月28日(星期五)前向户籍所在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提供报名单,持户口簿和报名单到相关学校报名。
3.青岛第二初级实验中学隶属市北区管理,2010年招收初一新生。学校与青岛65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面向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为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小学,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具有崂山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属于上述区片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可同时参加电脑派位。具体办法由市北区教体局、崂山区教体局制定并报青岛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分别公布实施。
4.2010年,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继续由市南区安排初中入学。
㈣报名及录取有关要求
1.小学毕业生参加初中学校特长生、青岛育才中学、青岛三十七中及民办学校报名,持“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小学通过 “青岛市市内四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 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管录取与否,均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2.区教体局、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不得采取任何限制行为,更不得扣留有关报名材料。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已被初中学校特长生、青岛育才中学、青岛三十七中及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区(市)教体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要根据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合理配置本地教育资源,科学编制招生计划。要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2. 严格执行小学有关考试规定。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试题由学校命制,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各区(市)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各小学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命题的指导、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在考试后及时进行命题质量分析。考试成绩应及时准确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3.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凡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学校,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擅自设立实验班或以开展教育实验研究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由所在区(市)教体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招生宣传、以学科化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学生、以不正当手段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所在区(市)教体局应及时责令其纠正,并按规定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加强各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区(市)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方案于2010年5月上旬报送市教育局。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赵俊杰
电话:85912771 82712190
附件:1.2010年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
小学 |
初中 |
青岛十六中 |
/ |
6 |
同四方区学校 |
青岛三十九中 |
/ |
8+4 |
普通班同市南区学校,4个艺术班面向市内四区 |
青岛育才中学 |
/ |
12 |
面向市内四区 |
青岛三十七中 |
/ |
10 |
面向市内四区 |
青岛市盲校 |
1 |
2 |
面向全市 |
青岛市中心聋校 |
1 |
2 |
面向市内四区 |
附件2:
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时间安排表
日期(星期) |
工作安排 |
4月26日(一) |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特长班、特长生招生计划报批 |
5月14日(五) |
各小学发放“青岛市市内四区初中招生报名单” |
5月15日(六)至5月16日(日) |
公办初中学校特长生报名 |
5月22日(六)至5月23日(日) |
初中特长生专业测试 |
5月24日(一)至5月28日(五) |
外地回青小学毕业生到区教体局报名 |
5月25日(二)至5月26日(三) |
初中特长生公示 |
5月27日(四) |
初中特长生报批 |
5月29日(六)至5月30日(日) |
青岛育才中学、青岛第三十七中学招生报名 |
5月29日(六)至6月6日(日) |
民办初中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报名 |
6月5日(六) |
青岛育才中学、青岛三十七中派位录取、发榜 |
6月7日(一) |
民办初中学校第一阶段招生派位、报批 |
6月8日(二)至6月13日(日) |
民办初中学校第二阶段招生报名、录取;市内四区互报跨区调拨材料 |
6月14日(一) |
民办初中学校第二阶段招生报批 |
6月27日(日) |
公办初中学校派位、整体调拨 |
7月3日(六) |
初中新生发榜,向家长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7月3日(六)至7月4日(日) |
小学入学报名 |
7月18日(日) |
小学新生发榜,向家长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