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网
录取规则:
1.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我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江苏省采用投档成绩与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设置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0、0”。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江苏省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外语、数学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如需调剂,须提出书面申请。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7.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优势学科上浮10%)、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收费标准为7800元/生.年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19200元/生.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192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 网址:http://zs.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