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艺术类第一批的录取规则主要有哪些?
答:艺术类第一批院校基本上采用校考成绩,也有少量采用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由各院校自主确定,主要有三种:(1)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省统考或校考成绩,下同)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的综合分排序;(2)文化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要求后以专业成绩排序;(3)专业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要求后以文化成绩排序。此外,有的院校还会在录取时考虑专业成绩排名等因素。因此,考生在确定报考院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该校的招生章程。
60.艺术类第二批怎样投档录取?
答: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61.艺术类考生位次如何确定?
答:艺术类考生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62.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中各类别综合分成绩怎么计算?
答: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