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文章正文
 
五邑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整理自:2exam.com 2009-4-24 15:49:18

五邑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五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五邑大学

学校代码:11349 

校    址:广东省江门市区(邮编:529020)网址:www.wyu.edu.cn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综合大学)

层次:本科

第二条 招生部门

1、五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

2、五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接受考生及家长的投诉。

第三条 录取规定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并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优先满足他们的专业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分数、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或调剂到相应专业。

3、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总分由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分数,择优录取,如理工科考虑数学、英语,其它科类考虑英语、语文等。所报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依据。在高考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有: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在科技发明、文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表现优异者。

5、退档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6、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男女比例不作要求,所有专业优先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8、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两专业按艺术类招生,艺术单科(省联考成绩)和文化总分均达到或超过省线。艺术类考生出档后,按艺术术科成绩的60%加上文化总分*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择优录取。

9、报考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的理科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在录取前需寄送盖有中学公章证明的素描作品。(详见生源省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招生简章)

10、录取结果按照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和途径,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理工类(含金融学专业)、外语类:4300元/学年;文史、经管类:38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6000元/学年。

2、住宿费:1400元/学年。

第五条 奖、贷、助学情况

1、设立了国家助学、奖学金(其中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和广东省政府助学金。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占在校生人数的21%,奖金分别为4000元、2500元、1200元、600元;设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3、 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按新生人数的17%左右比例申请,最高金额可达6000元;

4、 设立了“优良特困生助学金”,每年评出12名,学校给予每人1000元的助学金;

5、设立了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香港慈恩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伍威权助学金”; “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 “史带奖、助学金”; “伍舜德精神奖”;“黄炳礼奖、助学金”; “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助学金” ; 美国纽约“衣联会”助学金等。

6、学校设立了创业奖励基金,对勇于创业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7、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本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特等奖共20名,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超过重点线的分数排在前20名者,可获我校优秀新生奖学金特等奖,获奖者可获奖励人民币5000元。另吕志和先生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广东省优秀新生奖学金共奖励12名,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总分为理科类前6名、文科类前5名和艺术类前1名者;外省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总分为第一名的理工类新生,给予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港币2000元(此项可与前项重复获奖)。

8、设立新生文艺、体育特殊人才奖学金。对报考我校在文艺、体育等方面人才有特长、曾获得优秀成绩的新生给予奖学金。

9、组织开展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资助途径。

第六条 毕业

在规定学业年限内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美考核合格者,颁发五邑大学普通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五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296265(或FAX)

投拆举报电话:(0750)3681733、3296291

网 址:http://zsb.wyu.edu.cn       E-mail:zsb@wyu.cn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主楼六楼601室

邮编:529020

第八条 其它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西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陕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甘肃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青海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宁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新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北京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天津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河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吉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内蒙古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山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辽宁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上海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江苏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安徽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福建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江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山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河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湖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湖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广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广西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
    ·海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重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名
    ·四川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贵州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云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2009年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
    ·2009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教育部控制高职高
    ·山西省2009年高职高专新增、改造、撤销专
    ·江苏民办高校名单
    ·上海市民办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名单
    ·吉林省民办高校名单
    ·辽宁省民办高校名单
    ·内蒙古民办高校名单
    ·山西省民办高校名单
    ·河北地区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全国各地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军事院校(对地方招生)排名榜前十名
    ·普通高校农业类院校名单网址
    ·普通高校政法类院校名单网址
    ·医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电子信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财经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
    ·中国校友会网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汇总
    ·2009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政治家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长江学者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校友榜
    ·2009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
    ·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强
    ·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隆重发布
    ·2009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江西蓝天学院榜首
    ·2003~2009东北地区大学前25名
    ·2003~2009华北地区大学前40名
    ·2003~2009华东地区大学前50名
    ·2003~2009西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西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年中南地区大学前40名
    ·教育部2009年学科评估高校排名结果
    ·2003~2009年广西区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广东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