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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整理自:2exam.com 2009-4-25 21:37:06

一、学院简介

院校国标代码:13105               院校江苏代码:1611

院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

办学层次:大专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习年限:3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长三角腹地——江苏常州,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时代气息。

学院位于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与著名文化旅游景点中华恐龙园毗邻。新老校区占地46万平方米(690),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78万册。拥有先进的校园网络设施及视听系统,建有现代教育中心及44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万元,拥有计算机1500余台,较好地满足了教学、实验和实训的需要。

学院现有在校生5300余人,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管理系、应用外语系、媒体与艺术设计系5个系,开设工、管、经、文、艺类10个专业群28个专业方向,其中院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及双师型资质的教师占70%以上,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管理与开放办学相结合。通过准军事化模式,对学生的成长实施全过程指导服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各项技能和人文素养,为其长远的人生规划和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拓展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服务,在保证高就业率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目前,已与100余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习、就业空间;通过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积极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岗式”人才培养,实现了学生从毕业到就业的无缝对接。我院07届毕业生以100%的就业率位列江苏省高校就业榜前列;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因素影响下,我们仍然实现了08届毕业生97.17%的高就业率。

“让每一位学生成才、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是建东的承诺和追求,建校以来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庄严承诺,赢得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赞许,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二、招生条件

1、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2、无外语语种要求。

3、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等级要求:专科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3、学院所有专业均为兼招类。

4、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对按省政策规定照顾、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成绩顺次录取。

5、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⑴、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28个专业,外省市计划招生15个专业。

  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做适当调整。

     (3)、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7、外省市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四、学费标准

1、学费:13000/学年。

2、住宿费:1200/学年。

3、退费办法:学院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

五、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六、其它须知:

1、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学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    邮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   85132767  85195928  85132767(传真)

    址:www.czjdu.com       电子邮箱:zjc@czj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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