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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校本部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大部分专业学费为2500-52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四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www.neuzs.com。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