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及分数线公布网站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院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院其它理工类专业。
1.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3. 专业安排原则: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以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 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五年制高职)录取原则
录取以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对口测试和2+3转段测试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四)其它原则
1.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十一、新生入学和入学复查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生待遇
(一)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二)奖助学金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奖、助、贷、勤、补的资助政策体系。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学费补助、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和勤工助学等奖助项目。
十三、毕业
(一)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按国家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学院招生网站或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五、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530226
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771-4212461,4213131
传真:0771-4213255,4213299
Email:zsb@gxzjy.com 网址:www.gxz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