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志愿填报(7月1日至2日)
考生根据体检结论,对照院校专业体检标准,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平行院校志愿,但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
(六)投档录取(7月8日至8月下旬)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本科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7月8日,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考生中,按军队院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体检标准,分男、女生和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7月11日,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部分未投满院校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按上述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8月底前将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表寄送各院校。
(七)复审复查(8月中旬至9月下旬)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和教育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有关规定处理。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填报普通高校志愿情况,与省属普通高校协商改录。被录取的新生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借故主动要求退学的,其他院校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