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的公示
(一)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来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生待遇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二、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三、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www.sic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zs.si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