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与查询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7日后公布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
(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其他专业按第七条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提前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现场咨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
通讯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政编码:325006
咨询电话:0577-88412441
QQ号:800081290
传真:0577-86185777、88412441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417726
网站咨询:www.wzvc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