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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2012-3-1 11:04:44 【字体:小 大】

赣教法字〔2012〕1号

关于印发《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率”阶段性工作要求,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办好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把加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学生乐学、教师乐教、学校乐办、家长乐意、社会乐助”的战略性工作目标,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和改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载体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出一批实践、理论和制度成果,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2.创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以“推进项目化、提高科学化”为主题开展党建项目推进年活动,确定一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打造一批具有高校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切实加强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引导工作,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优化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制定并实施“十二五”高校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高校党员信息库系统。推进党建工作研究,成立高校党建研究会,创办《江西高校党建》。指导加强民办高校党建。

  3.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动态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抓好教育民生工程资金发放以及其他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范收费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体系。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4.改进学校德育工作。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有效途径。组织编写《江西省中小学各学科德育指导纲要》。开展以“健康与成长”为主题的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争取85%的县(市、区)建成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蔬菜基地”建设。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组织家庭教育宣讲指导,创建家教研究基地,开展全省优秀家长评选活动。出台《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1115”工程(1个实践教学基地、1个教师培训基地、10名教学名师、50名教学科研骨干),实施新的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方案。建设一批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全省性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推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加强大中小学班主任、团干部和高校辅导员等德育队伍建设。

  5.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稳定责任,与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教育信访管理平台和校内上网场所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着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重点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安全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完善公共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加强教育风险管理,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试点,做好教育保险工作。认真执行《校车安全条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监管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防范卫生事故发生。

  二、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6.推动教育投入目标如期实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10%的计提教育资金足额征收到位。推动各地完成教育投入分解任务,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16%。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积极推进公办普通高校、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债务化解工作。改进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收费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务预算、监管、绩效考评等制度,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投入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高校后勤运行机制,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推进中小学校后勤管理改革。

  7.完善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机制。开展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关键指标监测分析,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落实委厅内部任务分工,完善年初部署、年中推进、年底督查的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发展目标落实。搞好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开展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建立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对口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青城教育发展工作。积极参与《促进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规划》编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中央苏区教育加快发展。围绕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问题组织开展研究。

  8.组织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做好7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部分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推动实施10大方面、62个子项、111个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抓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高校“一校一章程”建设、设区市普通本科高校上划省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等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加强教育体制改革的上下协同对接。加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健全立项、资金、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改革试点支撑体系。完善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

  9.支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政策,出台民办教育奖励办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民办高校董事长论坛、督导专员例会制度,建立民办高校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民办高校年检办法。加强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和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宏观指导。妥善处理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争取部分独立学院先行通过教育部验收。

  10.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新修订的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阶段性总结表彰工作。完善落实课程方案,督促各地各校开齐开足课程。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办法。

  11.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高招“阳光工程”。制定2013年普通高考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改革实施方案。扩大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范围,提高优质高中均衡生招生比例。建设命题中心,提高命题质量。全面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从国家、省到各考点学校远程网络电子监控。统筹做好研考、成考、自考、学考和各类证书考试工作。

  12.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落实《留学江西计划》。稳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继续支持高校办好孔子学院,开展多种形式汉语推广。鼓励高校与国(境)外具有比较优势的同类型学校开展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扩大公派出国留学,吸引优秀人才回国创业。

  三、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3.制定学前教育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测办法。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

  14.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等国家项目。落实省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发展项目。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0所,逐步缓解“入园难”问题。

  15.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幼儿园保教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管理指导,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开展示范幼儿园评估。推进幼儿园园本教研活动。

  四、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6.贯彻实施《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认真开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继续推动部省备忘录各项目实施。督促各地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指导各地审慎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推动各地探索城乡校长、教师流动的新办法,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新途径。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制定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规范和标准。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机制。评选表彰一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

  17.推进教育园区和基础教育相关工程建设。启动第3批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推动已开工的61个教育园区建设取得成效。全面完成中小学校安工程一期目标任务,启动二期建设。做好2000所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启动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完成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各地完善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意见,形成全省校舍安全综合防灾体系。

  18、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适时启动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扩充工程,支持普通高中特别是薄弱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组织一批普通高中在课程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发展等方面开展特色办学试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

  19.重视发展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发展特殊教育的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组织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把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管理体系,明确普通学校、特教学校、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工作职责,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扩大“医教结合”试点。

  20.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就读。探索代理家长、托管家园、亲情连线等管理模式,健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1.支持办好民族教育。贯彻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办好内地民族班。配合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抓好项目建设,做好新一轮教育援疆工作。组织第四轮帮扶民族乡工作,促进民族乡镇教育发展。

  五、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改革

  22.协调出台职业教育发展系列政策。做好省政府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意见出台的协调服务工作。推动各地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政策,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职业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督促各地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指导和推动各地细化政策举措。

  23.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推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工作意见》,统一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设置程序。启动全省中职学校合格评估。推进中职学校布局调整。

  24.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对接机制改革。继续做好新余市国家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立足产业抓对接,十万学生进园区”活动,推动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企业)领导双向交流挂职。做好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出台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就读省内高职院校政策。积极探索联合办学模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出台中高职教育贯通融合意见,开展中高职专业课程体系衔接建设试点,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比例,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

  25.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十二五”基础能力建设计划。启动4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实训基地和技能竞赛中心建设。加强省职教园区建设。继续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

  六、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26.启动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大学建设。遴选建设2-3所高水平大学或特色大学,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明确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若干个高校与企业高层次合作平台。深化高校省部(行业)合作机制。

  27.优化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完成《江西省“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上报备案工作。抓住中东部院校设置年契机,指导相关院校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高职院校的审批、备案和本科高校的设置申报工作。按照存量优化结构、增量体现导向、全面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高校专业进行设置和调整,加快服务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群建设。加强我省高水平学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建设,力争国家级重点学科新突破。

  28.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组织实施“江西省高等教育质量建设计划”,评选25个左右卓越医生、农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建立1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岗位培训4000名左右中青年教师,多形式选派400名左右高校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访学进修。推进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改革。建立质量建设项目成果交流与共享机制和平台。开展第十三批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积极申报教育部“本科教学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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