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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社会公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3-31 9:32:09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社会公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 

 
黔教高发〔2012〕109号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贵州民族学院: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逐步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和省教育厅“十二五”“12345”主要工作思路,结合2012年厅主要工作60条的安排,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经研究,今年将在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四所高校开展向社会公布“质量报告”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开展向社会公布“质量报告”试点工作是我厅监督、评价、保障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四所高校须在明晰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思路、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两加一推”和“三化同步”战略要求,着实地抓好教学质量提高工作,在切合实际地开展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形成“质量报告”。“质量报告”须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亮点,客观地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四所高校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前完成“质量报告”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目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王晓红  伍廷跃   电话:0851—52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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