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福清一中、福清侨中、福清二中、福清三中、融城中学、元洪高级中学6所省一、二级达标学校的招生程序为,先招统招生,再招报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
定向生录取办法是:
在统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招定向生的优质普高以向本地招收普通班学生数的50%,根据2017年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各校定向生名额见下表↓↓
(点开看大图)


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招满的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第二次录取。普高各类达标学校定向生录取对各学科的等级要求与统招生相同,只降低中考学科投档的总分。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是
在福清第一条投档线(481分)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逐10分降,按志愿一次性投档,但不低于普高最低投档线344分。普通高中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录取。
此外,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向福清招生录取办法是,两所学校分别根据在福州市区招收统招生第一次所划投档线上择优录取,等级要求与福清一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