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2017年海南省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2017年我省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局域网录取,为了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我厅决定成立海南省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机构、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献坤(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邢孔政(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燕仪(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范 敏(省中招办主任、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处处长)
曾维陆(省中招办常务副主任、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处处长)
卢 刚(省中招办副主任、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
术教育处处长)
龙官吾(省中招办副主任、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处调研员)
张清明(省中招办副主任、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
人教育处副处长)
苏永光(省中招办副主任、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
处长)
刘晓鸿(省中招办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调研
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省级出档组、系统维护组、省级录取审批组、市县(单位)中招办组、学校录取组、保卫保密组、信访纪检组、后勤服务组等。
(一)省级出档组
组 长:范 敏
成 员:吴岳庚、王世东、刘 丹、田文果、周晓文。
工作职责:
1.负责发布省级管辖的各录取院校最低分数线。
2.根据省级管辖各录取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的计划数、考生志愿顺序和分数,按照1:1出档给录取学校。
3.负责考生志愿的调剂出档工作。
(二)系统维护组
组 长:龙官吾
副组长:刘 丹
成 员:田文果、丘万帅,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技术人员4人。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录取系统,确定系统的功能模块和使用权限范围,监督系统的规范运行情况,设置和维护系统的基础信息,对录取场网络系统、客户端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省级录取审批组
1.普通中学组
组长:龙官吾
成员:吴岳庚、省民宗委科教处领导1至2人。
工作职责: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中学的录取审核、审批和市县普通中学的录取指导;负责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身份的审核确认。
2.高职组
组长:苏永光
成员:欧阳歆
工作职责:负责有关高职院校的录取审核、审批。
3.中职组
组长:张清明
成员:王耀山、周晓文
工作职责:负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审批。
(四)市县(单位)中招办组
市县(单位)中招办工作人员的数量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量确定,每个市县(单位)必须至少有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负责录取系统的使用和指导其他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市县(单位)重点高中的出档、录取审批工作。
2.负责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出档、录取审批工作。
(五)学校录取组
每个录取学校设一名录取组组长及若干名录取员,负责本校的阅档、录取或退档等工作。
工作职责:对出档组投出的考生档案进行在线阅档,完成录取、退档等操作。
(六)保卫保密组
组长:龙官吾
成员:许河清、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保安若干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录取场地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服务器录取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七)信访纪检组
组 长:曾维陆
成 员:省中招办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
负责录取工作的纪律监督,处理违反招生纪律的案件及群众投诉信件。
(八)后勤服务组
组 长:刘晓鸿
副组长:何锦旭
成 员:王世东、吴少云、魏 敏、文印员1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录取工作经费预算、决算等财务工作。
2.负责录取印章管理与验印、证件管理和发放、各类文件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3.负责录取期间的会议安排、会议记录、资料打印、编印简报、信息发布等文秘工作。
4.负责报到、收费、工作场地和住宿安排、伙食管理。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