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均衡分配的实施意见
建教招〔2017〕2号
各直属单位、镇乡(街道)教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精神,进一步建立素质教育导向机制,促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均衡分配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使中考招生政策有利于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考试负担,淡化升学竞争;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17年实施部分招生计划指标均衡分配的普通高中: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新安江中学、寿昌中学。
三、实施程序
(一)计划下达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规定精神,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实行按初中毕业生数均衡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各初中的均衡生计划指标计算方法如下:均衡生计划÷全市本届学生七年级入学年报数=均衡生计划系数;系数×某初中本届学生七年级入学年报数=某初中均衡生计划指标数。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成整数。
(二)资格审查
各初级中学的均衡生计划指标适用于学籍在本校,且七年级至九年级六个学期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均衡生填报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市招生办备案。
(三)志愿填报
高中均衡生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填报,其中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均衡生计划为第2批录取,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新安江中学、寿昌中学均衡生计划为第4批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二个志愿。
(四)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按录取顺序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创新实验班计划
第1批: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统招生计划
第2批: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均衡生计划
第3批: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新安江中学、寿昌中学统招生计划
第4批: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新安江中学、寿昌中学均衡生计划
均衡生录取时,先确定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严中新安江校区不低于统招生分数线30分,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新安江中学、寿昌中学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同校、同分、同志愿考生,则按英语、科学、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定位次。
均衡生计划未录满时,剩余指标再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精心操作,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
(二)做好舆论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社会环境;要通过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积极宣传,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认识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目标和意义,了解我市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政策、措施、程序,理解和支持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三)强化管理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估监控制度,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全程监督。通过加强检查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考生、教师和学校,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决不姑息(招生工作举报电话:64720352)。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高中招生均衡指标分配表
建德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市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
建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
2017年高中招生均衡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