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字〔2017〕10号
洛 宁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加强学校体育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进一步将中小学阳光体
育活动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举办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7年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定于2017年4月14日—16日举行。
2.各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3.运动会以县直各中小学(含普通高中)、各乡(镇)中心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4.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本辖区内通过层层举办运动会,逐级选拨队员,并做好运动会前期的训练工作,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比赛规程认真实施,做好运动会各项比赛的筹备工作。
5.本次运动会,教育局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安全预案,保障运动员及参与人员人身安全,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规程。
2.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参赛单位报名时间安排。
3.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参赛单位运动员号码对照表。
4.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中学组报名表。
5.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小学组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附件1
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
规 程
一、比赛内容及时间
阳光体育运动会:2017年4月14日--16日
二、比赛地点
另行通知
三、比赛分组
高中组 初中组 小学组
四、比赛项目
1.高中男子组
100m、1500m、3000m、足球(5×25米折返跑)、急行跳远、铅球(6公斤)、跳绳30秒单摇、8×100m接力(多人项)、一分钟足球颠球。
2.高中女子组
100m、800m、1500m、足球(5×25米折返跑)、急行跳远、铅球(4公斤)、跳绳30秒单摇、8×100m接力(多人项)、一分钟足球颠球。
3.初中男子组
100m、1500m、足球(5×25米折返跑)、立定跳远、铅球(5公斤)、跳绳30秒单摇、8×50m迎面接力(多人项)、一分钟足球颠球。
4.初中女子组
100m、800m、足球(5×25米折返跑)、立定跳远、铅球(4公斤)、跳绳30秒单摇、8×50m迎面接力(多人项)、一分钟足球颠球。
5.小学男子组
100m、800m、足球(5×25米折返跑)、立定跳远、跳绳30秒单摇、铅球(4公斤)、8×50m迎面接力(多人项)、一分钟足球颠球。
6.小学女子组
100m、800m、足球(5×25米折返跑)、立定跳远、跳绳30秒单摇、铅球(3公斤)、8×50m迎面接力(多人项)、一分钟足球颠球。
五、参加办法及报名资格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在校的中、小学
生,且思想品德好,文化课成绩合格,经乡(镇)级以上医院检
查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体育比赛者,方可参加。学籍上填写的学校,即为运动员所在学校及单位。
2.各组别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裁判1人。
3.高中组(中等职业学校)各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初中、小学组各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
4.参赛运动员队员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
5.参赛队运动员号码布,由各单位自己准备,否则不准参赛。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单位按弃权论处。
6.参赛单位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安全第一。报名时交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单或由学校出具已入保险的证明,否则不得报名。
7.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组别单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记分,各单项参加运动员人数不足六名(含六名)按报名人数减一录取,记分方法不变。
2.破上届运动会各项记录在原得分上另加5分(原田径项目)。足球(5×25米折返跑)三倍积分,8×100m、8×50m迎面接力两倍积分。
3.各组别运动队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按破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4.高中组(中等职业学校)团体取前一名,初中、小学组团体部分均取前六名,授予团体奖。高中组设优秀组织奖一名;初中、小学组各设优秀组织奖五名。
七、报名办法
1.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必须办理参赛证,不办理参赛证者,不准参加比赛。办理参赛证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应交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按照附件2参赛单位运动员报名时间安排顺序报名,各参赛队办理参赛证,不按照报名时间办理的单位,过期不再办理一切手续和更改。
2.参赛单位所报领队、裁判、教练随运动员报名表一并加盖公章,按照报名时间安排按时上报体卫办。
3.教练员、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服从大会管理,造成比赛中断并违犯规程规定者,举报单位写出书面材料,并提供证据,经组委会调查属实后,取消被举报单位的比赛资格和团体个人名次,情况严重者,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全县通报批评。
八、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各参赛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运动会各参赛队的运动员安全工作
1.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在来回路途中,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
2.比赛期间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要求与队员同吃同住,特别要高度重视队员的饮食卫生、住宿、来往路途等安全。
3.比赛期间搞好参赛运动员防护工作,杜绝比赛场上,无比赛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带跑现象,比赛场上如果出现带跑,造成踩伤、撞伤事故者,查明后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随队、领队、教练员全县通报批评。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道跑项目: 100 米比二个赛次(8 人或不足六人时比一个赛次), 集体比赛项目只比一个赛次,不分道项目采取分组决赛。
(二)A、8×100 米接力和8×50m迎面接力:每队男女各 4 人,接棒时手必须在标志杆另一侧接棒,否则按犯规论处。参赛运动员不得穿钉鞋。B、30 秒单摇:运动员双手摇绳,双脚以同步跳或轮换跳的方法跳绳,跳起一次,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称作单摇跳。在 30 秒内完成尽可能多的单摇跳。(三)足球(5×25米折返跑)复制下方链接看视频了解规则
http://v.ku6.com/show/WJvGai6RzKm7MUcmXHBwRg...html
(四)一分钟足球颠球:要求每队参加4名队员进行比赛,两男两女。每个队员在一个直径2米的圆圈中颠球,在一分钟内4人颠球的次数总和作为该队的成绩。
十、本规程解释权在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2
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
参赛单位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分为两天,各参赛单位务必按时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1.3月29日报名的单位:涧口乡、陈吴乡、赵村镇、西山底乡、底张乡、兴华镇、下峪镇、城郊乡、城关镇、回族镇、马店镇、长水乡。
2.3月30日报名的单位:河底镇、东宋镇、罗岭乡、上戈镇、故县镇、小界乡、实一中、实二中、思源实验学校、实一小、实二小、一高中、洛宁高中、洛宁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3
洛宁县2017年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
参赛单位运动员号码对照表
序 号 单 位 号 码 序 号 单 位 号 码
1、 涧口乡 001—024 2、 陈吴乡 025—048
3、 赵村镇 049—072 4、 西山底乡 073—096
5、 底张乡 099—122 6、 兴华镇 123—146
7、 下峪镇 147—179 8、 故县镇 180—194
9、 上戈镇 195—218 10、 罗岭乡 219—242
11、 长水乡 243—266 12、 马店镇 267—290
13、 城郊乡 291—314 14、 回族镇 315—338
15、 实一中 363—386 16、 实二中 723—740
17、 实一小 387—410 18、 实二小 744—764
19、 小界乡 411—458 20、 东宋镇 459—506
21、 河底镇 507—554 22、 一高中 555—578
23、 职业学校 579—602 24、 洛宁高中 699—722
25、 城关镇 339—362 26、思源学校 76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