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 录取时间:县一高中、三高中7月30日前结束;县二高中、文府高中、实验高中8月20日前结束。
2. 录取办法:按市局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第一批次志愿未录取,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投档,并择优录取。新野县第一批次为:县一高中、三高中;第二批次为:县二高中、文府高中、实验高中。
3. 分配生政策:分配生是国家教育招生的一项重要政策,实行分配生政策的目的是以招生为导向,照顾区域内相对薄弱初中,以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计划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具体办法是:县某所优质高中录取分数线下20分范围内,按照该高中在某初中的分配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降幅内若无符合条件的考生或完不成计划,分配生计划转入正取计划进行录取,并不是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必须有考生占用。若某初中统招生人数超过该校分配生计划时,分配生计划则无效。
4. 分数线划定办法:某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划定是按当年该高中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电脑自动投档,当投档到最后一名考生时录取的分数即为该高中的录取分数线。由于考生录取成绩包含:文化课分、体育分、理化生分、照顾生加分及分配生,因此,各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很难准确预估,只有投档结束时,录取分数线才能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