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工作
1.报考时间:2017年3月20至31日。
2.我区初中学校和市属学校(含民校)八、九年级在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各报名点(即就读初中学校)报考。各报名点凭学生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获取考生信息并现场摄像,然后打印考生的正式报名表让考生签名确认。
3.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招考办根据各报考点的人数在中考管理系统中生成准考证和密码发给考生,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QYJYJ.EDUGD.CN/ZK/LOGIN.JSP)核对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考生的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出报名表,考生签名确认。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报名表送区招生办保存(4月12日前)。
4.九年级考生报考时,必须同时在中招平台上填报中考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特殊考生需选择免考、择考、缓考或参加理论考试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并附上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由区教育局体卫股审核后交区招生办统一录入中招平台。另外,如需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学生也要一并填报选考科目。
5.各考点和有关学校负责审查本校考生报考资格,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6.区外就读、具有清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加具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公章)、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审批,审批通过后安排在清城区平安学校报名。
7.在我区初中或市属学校(含民校)就读、具有广东省内非清城区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如确有实际困难需在清城区借考,需填好《清远市异地借考申请表》,经区教育局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
8.在我区初中或市属学校(含民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如确有实际困难需在清城区借考,需填好《清远市异地借考申请表》,连同经报考学校负责核定其报考资格的材料(包括本人学籍、其监护人养老和医疗保险资料、监护人居住证复印件等),上交区教育局招生办初审(3月27日前),再经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
9.报名收费。根据清府办函〔2002〕60号和清市价〔2012〕231号文件精神,我区中考报考费的收取标准为:九年级80元/生(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共8科,10元/科);八年级20元/生(地理、生物共两科,10元/科)。各中学在报名结束后,将报考费缴交到区教育局。各考点确定参加考试人数后,由区教育局把中考经费下拨到各考点。
10.各中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提高平均分、合格率为目的,剥夺考生的报考权利,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都需报考,报考率要求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