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招收办法
根据《关于2017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7〕7号),泉州一中(学府校区、东海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四所学校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招收品学兼优有特长的学生。被上述四所学校自主招收的学生都必须参加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
(一)自主招生名额
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自主招生名额各76名,泉州一中东海校区自主招生名额50名。
(二)自主招生办法
1.泉州一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应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录取程序和办法等,并注重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作用。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应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
2.自主招生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8日。
3.学校按自主招生方案严格规范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于 2017年6月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审批,并将经我局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若上述四所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其剩余的名额调回,作为市区相应学校的统招生批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