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
(一)自主招生、特长生录取
(二)南安一中(校本部)、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省一级达标高中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顺序依次录取。
(三)公布一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四)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志愿。
(五)一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二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六)公布二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七)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二级达标高中学校志愿。
(八)二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九)公布三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十)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三级达标高中学校志愿。
(十一)三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体育学校录取。
(十二)户籍在南安市的考生在外省、市参加中考,应在外省市录取后,方能按照“同级互转”原则转入我市有剩余学位的普通高中。